2023年12月22日,工信部公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同时废止。
新版《指导目录》中包括了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材料三大类。在先进基础材料中,先进钢铁材料涵盖了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用钢、交通装备用钢、能源装备用钢、航空航天用钢、电子信息用钢、其他等几类;前沿材料中涵盖了高强度高韧性压缩机阀片精密钢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