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七部门联合发布《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2023-2024 年钢铁行业稳增长的主要目标是:2023 年,钢铁行业供需保持动态平衡,全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经济效益显著提升,行业研发投入力争达到1.5%,工业增加值增长3.5%左右;2024年,行业发展环境、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不断提升,工业增加值增长4%以上。
《方案》提出了四项工作举措。
实施技术创新改造行动,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1)加快推动技术装备高端化升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编制《钢铁行业先进工艺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加快推进绿色低碳改造。支持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与关联产业协同发展,构建协同减污降碳“联合体”。支持开展“极致能效”改造工程。3)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开展钢铁行业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打造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发布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4) 支持引导电炉钢有序发展。对全废钢电炉炼钢项目执行差别化产能置换、环保管理等政策,创建世界先进的电炉钢产业集群。
实施钢材消费升级行动,着力扩大钢铁需求。1)加强钢结构应用推广。积极推动完善钢结构标准体系,强化“钢铁-钢结构”产业上下游协同。鼓励有条件地区的公共建筑改造优先采用钢结构。2)扩大重点领域消费需求。支持钢铁企业紧扣新基建、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新兴产业需求,对接各地“十四五”相关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全力做好用钢保障。3)提升钢铁产业链国际化水平。优化调整钢材产品出口政策,完善高技术含量产品分类,积极支持企业融入国际供应链体系,提高国际竞争力。
实施供给能力提升行动,保障行业稳定高效运行。1)加快推进“三品”行动。每年突破5 种左右关键钢铁材料。制定钢铁产品质量分级标准。2)提高铁素资源等保障能力。加快国内重点铁矿项目开工投产、扩能扩产。加强废钢资源协调保障能力。推动扩大再生钢铁原料进口。
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行动,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1)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对完成实质性兼并重组的钢铁企业,研究给予更大力度的产能置换政策支持。2)实施规范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修订钢铁行业规范条件,坚持“有进有出”动态调整。3)创建先进钢铁产业集群。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聚焦钢铁领域开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
《方案》还提出了巩固去产能成果、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加强要素保障、强化运行调度、加强宣传引导等五项保障措施。
在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措施中,《方案》提出落实《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降低矿山等企业负担。发挥“首台(套)”“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作用,利用产业投资基金等,积极支持钢铁企业承担关键技术攻关和前沿技术突破任务。
在加强要素保障措施中提出,对于低碳冶金、氢冶金、环保绩效达到A 级且能效水平先进的电炉炼钢、承担关键技术攻关等符合高质量发展方向的钢铁项目不纳入“两高一资”项目管理;加快推进重大钢铁项目的产能置换、环评进度,落实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