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9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发布2023年第485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高碳钢丝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中国生产商/出口商本溪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为124.33美元/吨,Global Overseas Group Co.,Ltd.、天津华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圣特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及其他出口商均为563.77美元/吨。涉案产品为冷拔硬化成型的高强度、圆截面、表面光滑或有凹槽的低松弛或普通松弛高碳钢丝,南方共同市场海关编码为7217.10.19和7217.10.90。
2016年7月11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在官方公报上发布2016年第40号决议,应巴西国内企业Belgo Bekaert Ltda.提交的申请,对原产自中国的高碳钢丝启动反倾销调查。2017年7月7日,巴西外贸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发布2017年第44号决议,对中国高碳钢丝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124.33-563.77美元/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7月7日。2022年7月7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在官方公报发布2022年第31号公告称,应巴西企业Bel go Bekaert Arames Ltda.于2022年3月7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高碳钢丝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