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中国台湾地区和印度尼西亚的热轧不锈钢板卷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上述国家或地区企业分别征收9.2%-19.0%、4.1%-7.5%和17.3%的税率。
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721911、721912、721913、7 2 1914、721 9 2 2、7 2 1 923、721924、722011和722012。本案倾销和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损害分析期为2016年1月1日至倾销和损害调查期结束。
2019年8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洲钢铁协会(EUROFER)代表欧盟热轧不锈钢板卷生产商于2019年6月28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中国台湾地区和印度尼西亚的热轧不锈钢板卷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20年4月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中国台湾地区和印度尼西亚的热轧不锈钢板卷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