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下简称《资源税法》)。这部新制定的法律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根据《资源税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黑色金属矿产征税税率为1%-9%;有色金属矿产中,铜、铅、锌、锡、镍、锑、镁、钴、铋、汞的征税税率为2%-10%,铝土矿的征税税率为2%-9%,钨和钼的征税税率分别为6.5%和8%。
此外,国务院将依照《资源税法》,对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试点征收水资源税。